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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大审管机制 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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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屈凤姣  发布时间:2009-05-05 16:44:51 打印 字号: | |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就是要紧扣科学管理、强化效能、维护公正、服务大局主题,协调一致地发挥审判管理的监控、评估、规范功能作用,协调一致地发挥对审判的管理和指导作用,以优质高效的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全院工作科学发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内容繁多,除了定期对全院已结案件进行专门评查和例行评查外,还要负责全院办案流程管理工作,司法统计工作等。要科学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实现新跨越,新突破,我认为重点要建立完善四大机制,着力把好四大关口:

一、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把好“效率关

审判管理办公室要以案件流程为基础,加强对审判过程的动态管理。要落实以立案为龙头的审判流程和审限跟踪管理制度,实现审判工作的和谐开展。一是明责任。明确案件流转各部门的分工,细化案件流转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使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二是明时限。完善、落实排期开庭、审限警示、审限督办和超审限通报制度;三是明程序。规范案件延期、中止、终结等程序问题的审批手续,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体系,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对各类案件贯彻执行收案到结案归档的办理期限规定情况持久不懈的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重点加强对审限变更、程序转换、“四项案件”、案件报结及归档等“四个环节”的监控,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情况通报》作为质量效率信息载体、评估体系运行指南、管理经验交流阵地的作用,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情况、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举措等信息,以及审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总结出的新经验及时通报,并加大追责力度,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完善质量评查机制,把好“公正关”

公正是审判的本质属性,是法院工作的灵魂。一个案件的裁判结果,对法官而言只是一件案件,对当事人而言却意味着全部。办案质量可以说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法院必须强化“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质量意识,全力确保审判质量。审判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做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性工作,力争案件“不带病入库”,不断拓宽评查的内容,增加质评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不断加大专项案件、重点案件的评查力度,强调反馈、整改,以此推动案件质效的提高。第一,要严肃对待。对案件质量工作的评价,不能简单地看某个法官检查了多少案卷,实践是检验审判质量工作好坏的重要尺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应该在坚持依法纠错的前提下,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影响重大的、确有错误的典型案件提出再审建议,即使数量不多,但对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经济发展,同样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相反,如果在办案中盲目追求数量,忽略了案件质量,就会使人民群众对审判管理程序是否能够真正做到纠正错案产生怀疑,失去信心,结果势必影响到审判管理乃至整个司法审判的权威。因此,必须把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正确履行审判管理职能,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二,要全面评查。我们要将案件质评作为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的实效性、规范性。以评查上级交办案件、发改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信访投诉案件等存在质量问题几率相对较高的案件作为重点,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法,对实体处理、文书差错、改判发回等进行全面评查,真正使评查工作做到查得深透、评得到位。第三,要着重预防。要把案件评查与个案点评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考评标准,认真考核,不走过场。对确有问题或效果好的个案进行点评,举一反三,通过典型案件提高案件质量。

三、建立完善统计分析机制,把好“导向关”

司法统计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的性质是通过利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各类案件的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和认识,通过统计数据挖掘背后的司法现象、司法规律及其折射的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矛盾和规律,并为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一是要务实统计。统计的生命在于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可靠。“不出假数、真实可信”是统计的灵魂。审判管理办公室要牢固树立指标数据确保真实准确的观念,认真做好源头数据的输入工作,提高指标数据录入、统计、通报、分析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积极发挥数据指标利用和审限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对审判工作的导向和规范作用。二是要严格核查。要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坚决杜绝擅自变更统计口径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案件信息和各项指标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三是要科学分析。要强化司法统计分析和专项分析工作。针对影响审判质量效率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客观公正地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分析审判运行态势,为院党组决策和指导审判工作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对全院审判绩效数据进行一次点评;推行各业务部门明确专人对本部门半年和全年的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审判管理办公室不断提高对全院半年和全年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的撰写质量,为审判工作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

四、建立完善教育奖惩机制,把好“考核关”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是关系到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要求的大问题。因此,审判管理办公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站在全院大局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要强化管理。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支持他们严格依法办事。排除工作中的各种干扰,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廉洁自律、锐意创新、与时俱进的审判管理队伍。二是要强化考评。实行审判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健全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考评的途径和方法,完善考评的标准和程序,逐步提高考评的实效性和规范性。要狠抓审判业绩考核奖惩。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作用,加强业绩考核,将个人司法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定期通报,努力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组织考察有依据,个人努力有方向,群众评价有标准,从而促进审判工作质效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要强化素质。我们的审判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应感动于小草春风吹又生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应感动于松柏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著追求的毅力,始终把心思、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寻找乐趣、去拓展空间、去丰富自我、去体现价值。时刻注重全面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这一根本指导方针,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从而提高整体素质,以维护好法院的形象和权威性,适应新时期审判管理工作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衡阳中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