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人们都将“百善孝为先”作为评判人格、人性的道德标准。然而在民风纯朴的湖南衡阳县井头镇中町村却发生了震惊山村的一幕残忍的丑剧。该村石塘组青年男子刘高财竟将六旬生父刘敏金活活饿死在自家猪圈里。惨案发生后,宁静的山野震怒了,村民们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情况,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2008年12月23日,乡村的父老乡亲都在忙碌着春节过年,沉浸在喜庆的氛围中,寒冬腊月,滴水成冰,人们足不出户,纷纷围座在火炉边烤火取暖,衡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衡阳县井头镇中町村石塘组的刘高财把其父亲刘敏金的尸体背到别人的宅基地坪里,怀疑刘敏金是被儿子刘高财杀死。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控制并传讯了刘高财。经法医鉴定,死者刘敏金身体状况极度衰竭,加上天气寒冷和饥饿导致机体功能极度衰竭而死亡。通过法医尸检还发现死者刘敏金的脸上居然还被老鼠咬出了一个大洞。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犯罪嫌疑人刘高财于2009年元月6日被依法逮捕。
嫌犯归案后,该村村委会和众多村民以及刘高财的母亲,纷纷向政法机关反映情况,提供证据,并联名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高财,男,1971年6月12日出生,湖南衡阳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衡阳县井头镇中町村石塘组。近几年来,被告人刘高财因好逸恶劳,无故多次打骂年迈的父母,凡事稍有不顺心就对父母扇耳光或拳打脚踢,并多次将父母赶出家门,不给饭吃。虽经当地村干部警告和教育仍不思悔改,且变本加厉。
2008年12月20日,被告人刘高财因与其堂兄刘高学互换宅基地一事发生纠纷,便要父亲刘敏金、母亲曾梅英去找刘高学。因父母不愿去找堂兄,被告人刘高财便迁怒于父母,残忍地用棍棒将父母赶出家门,其母曾梅英只好回娘家暂住。父亲刘敏金走投无路,被刘高财强行赶进了自家的猪圈居住,猪圈里除了一些稻草,别无其他任何衣被和御寒物品。将父亲赶进猪圈后,刘高财不仅不向父亲供应食物,且不准其他村民送水送饭送食物,其父亲只有在饥寒交迫中垂死挣扎。2008年12月23日早晨,大雪纷飞,其父刘敏金最终被活活饿死冻死在自家猪圈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高财采取打骂、赶出家门,不给饭吃等恶劣手段,致其父亲在饥寒交迫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且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判处刘高财有期徒刑6年。法槌声响,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