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骄阳似火。7月2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大厅召开集中执行兑现大会,总结前段“清积”成绩,安排部署下段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文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孝益、县人大法工委负责人高峰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福元认真总结了前段“清积”的经验和效果,安排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会上,该院集中兑付了县农业银行等20名申请人的债权158万元,对拒不执行的成利林和宋立志2名被执行人当场宣布依法实施拘留。同时,宣布决定对谭友友、刘衡生等8名被执行人员在有关媒体公开曝光,限制其在宾馆、酒楼、歌舞厅进行高档消费,不得外出旅游、度假、购买高档商品,不得进行投资置业、融资、贷款等行为,以推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来,该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十分重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县委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刘健为组长的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后,县法院也相应地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组织、指挥、督导。该院还精心挑选14名年富力强、业务精通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分为5个“清积”小组实行联合办案,由执行局统一指挥调配,并保证了执行专项经费和执行工作用车。
该院对2007年12月31日前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模排,以案找卷,以卷对案,逐案登记造册,建立统一的执行台帐,全部及时录入全国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自觉接受全国法院系统的监督和调度,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
为方便群众,他们取消了执行干警的“双休日”,执行局实行24小时全天续待命,并公布执行干警手机号码以便当事人联系,随时捕捉战机。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用足、用够、用活法律手段。6月中旬,在副院长刘青带领下,6名执行干警组成突击小分队,历时6天,行程4000多公里,远赴广东异地执结积案14件,执行标的达58万余元,并抓获一名在逃5年的被执行人。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清理执行积案460件,其中,执行完毕150件,部分执行310件,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12名,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110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会上,县农业银行和申请人何发英等5人分别向县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