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老汉本该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但却因多次诱骗强奸年仅11岁的幼女,最终为自己的晚年余生抹上了凄凉的一笔。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段吉生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3月以来,被告人段吉生看到邻居家年仅11岁的小女孩蒋某年幼无知,天真可爱,淫心顿起,心生邪念,以给几块钱现金给小女孩买零食为诱饵,诱骗小女孩蒋某分别在自家卧室、猪圈和蒋某家里的一楼杂屋等地,先后5次将小女孩蒋某奸淫。
衡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吉生违背人之伦理道德,明知蒋某系幼女仍多次进行奸淫,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近日对被告人段吉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七旬老翁得知自己余生只能在监狱度过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