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争创“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活动。该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干警们的潜能和积极性,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法官,朱溯法官就是其中杰出的一位。
朱溯法官,刚过而立之年,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底被任命为审判员。年轻的他一腔热血、工作兢兢业业,在刑庭从事审判工作不到两年,却谱写了刑庭的新突破——实现四个“零”突破:“零错案”、“零上诉”、“零抗诉”、“零上访”。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刑庭09年1至8月份共审结案件113件,其中朱溯法官审结30多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抗诉和上诉,个人调解结案率100%。2008至2009年,朱溯所办案件在上级法院组织的多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全部评定为满分。
朱溯法官之所以能取得这些让人民满意的成绩,因为他具有崇高的思想品质、高超的业务素质、优质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办案效率。他立场坚定、公正廉洁、忠诚于法律、心怀人民,他拒绝当事人送礼请吃二十余次。他具有丰富的法律法理知识、娴熟的庭审和调解技巧、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如吴林峰和王忠义、王忠孝等故意伤害一案,涉及人数众多,伤者达10多人,当事人情绪都很大,立案前双方都表示要到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上访,面对这起很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承办人朱溯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说理释法,并通过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做思想工作的方式,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双方服判息诉,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把当事人当亲人,审判时对其说理释法、答疑解惑,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服判息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不久前处理的自诉人谭树堂诉、吴翔诉谭建军故意伤害一案,该案发生在四年前,四年来自诉人一直向村里及政法机关求助,请求讨还个公道,但由于种种原因,受害人的赔偿款一直没能到位,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朱溯法官承办次案后,通过请其双方亲戚到场,并分头做工作,仅用三天时间就使该案刑事部分撤诉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二自诉人顺利拿到了14000元赔偿款,双方当事人都对朱法官感激涕零并说:你们法院做了一件大好事!
他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做办案的信念,孜孜不倦地追求案件的完美,做事雷厉风行,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不断求实创新,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