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执行 化解两陈案
胡 敏
近日,珠晖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两起“连环案”,一案为三化公司所欠某公司职工单某的工程款516920.1元,一案为三化公司所欠其公司一职工李某劳动仲裁的补偿款三万元。两案当事人,即单某和李某多年来坚持上访,此次该案执行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将这两起五年没有执结的案件顺利执行。
五年陈案实难解
2004年衡阳市某建设公司职工单某承接了三化公司热电站一期20T锅炉系统工程安装,但是工程完毕后,尚欠单某工程款42万元和代购材料款9万多元。另2005年李某作为三化的下岗职工因劳动仲裁案问题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裁定三化公司赔偿李某三万元。上述两案三化公司均以经济困难为由迟迟没有给付。据了解,衡阳市三化公司是全市的特困企业,自2003年停产以来,陈欠该厂职工大量工资和养老金,群访事件不断发生。
一举三得巧执行
也正是鉴于此种情况,致使该案多年来难以执行。在案件陷入困境时,执行人员在一次调查中发现三化公司有一台大型机器堆放在露天,而且锈迹斑斑,执行人员及时与相关领导取得联系,得知该大型设备,自2007年从江西运回厂后,就已经无法重新安装在原来的设备上,所以,一年多来只能放在露天,虽然多次更换遮盖的彩条布、大棚,仍无济于事,设备整体已锈蚀。执行人员提出与其让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报废,不如及时处置,并就此情况请示了市委相关领导,并得到了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单某的工程款五十一万元和李某的三万元补偿款,使得两案顺利执结。对于剩余款项,三化公司表示将用于支付一部分职工工资和养老金。一个举措解决了三个事关民生的问题,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