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9月开始,衡山法院通过充实执行力量,摸清案件底数,建立执行台帐,逐案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措施,创新执行方法,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硬骨头”案,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行案件总体呈现收案多、结案多、结案率高、积案率降低的良好态势,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衡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衡山法院的情况汇报后,认为衡山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取得了阶段性成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领导重视,执行联动机制逐步建立。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宋贫农为组长的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电视电话会议,同时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政府两办、人大内司委等多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二)、澄清底子,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县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就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部署,制定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是澄清底子;二是抓组织领导,在全院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领导机制;三是抓思想教育,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原则,将案件细分到每位干警,不断强化执行局领导和干警的责任意识。(三)、多措并举,执行积案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主动争取县委、人大支持,协调执行难案;二是借清积强劲东风,狠抓被执行人涉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及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等六类重点案件的执行;三是采取媒体曝光、发布公告、悬赏举报的手段在衡山电视台公布一批逃避执行的老赖名单、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债权转股权等新方法初见成效。(四)和谐执行,县法院执行工作亮点突出。衡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多做思想工作,慎用强制措施,尽量不搞对抗执行,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60%以上的积案都是通过做工作自觉履行或者执行和解,得到省、市两级法院的肯定。
衡山县人大常委会肯定了衡山法院清理执行积案的成绩,并对今后的清积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二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配合支持法院的清积工作,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三是要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力度;四是要进一步重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充实执行力量;五是要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