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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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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晟昱  发布时间:2009-11-16 15:35:55 打印 字号: | |

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要求人民法院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而要实现服务大局和司法的人民性,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自律、公正高效、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的队伍。加强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因为在我国,80%的法院是基层法院,80%的法官在基层法院工作,80%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办理,这三个80%就决定了中国司法工作成败决定于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好坏。近年来,在社会飞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交互作用下,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问题日益凸显。放眼全国基层法院,结合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简单地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灵魂,在队伍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法院班长、班子与队伍的全面发展。肩上百斤不算重,心头四两胜千斤。一个班子、一支队伍,团结干事,是缘分、是力量。在队伍建设中始终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吸引人、留住人、监督人、教育人”。 坚持统筹协调,就是要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站在全院一盘棋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力求队伍建设与审判工作同步提高、均衡发展,实现法院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2、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发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务,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只有坚持党的利益至上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保证人民法官掌好用好手中的司法权;只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才能确保建设一支思民、亲民、爱民、为民,让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队伍,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只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才能确保基层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的提升,确保基层法官公正、和谐、规范、廉洁司法,实现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和谐。

3、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根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终确定将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庭庭训。庭训内容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体现了人民法庭的职能和特点,突出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特点,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以及服务百姓、清正廉洁的职业要求;语言精炼、朗朗上口、好懂易记,便于人民法庭干警自我约束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正、廉洁、为民充分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庭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发扬,是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广而言之,也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建设

面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为了进一步的做好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法院干警的素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们认为必须从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培训、激励机制和司法作风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使基层法院队伍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1、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是基础

对于基层法院干警而言,最基本的两项素质即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如何达到现代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一是适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如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中纪委的《十个不准》等,使司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端正思想认识,形成现代司法的职业道德观念;二是用榜样力量进行感化,如树立法官标兵、宣传优秀事迹,表彰先进个人等方式,促进干警培养职业道德风尚;三是依靠纪律、准则、守则等各项制度,对干警进行自律性的约束,养成职业道德习惯;四是通过自我反思司法工作中的行为,从而自我调整司法行为,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通过这一项基础性工作,使每一名干警认识到作为基层法官应具备法官职业道德素养和政治素养,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和价值观,摆正人生奋斗的目标,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司法工作中来。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

俗话说:“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火车头来带”。班子队伍怎么样“一把手”是重点,整体队伍怎么样班子队伍是重点。班子成员的思想正派,工作作风过硬了,各项工作就可以开展得生气勃勃,还可以带动整个基层法院的队伍,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中国改革报》2007722日刊登文章说: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日前明确指出,选用干部要重用那些政治坚定,有开拓精神、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也即不用那些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为已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中央决定不用“四种人”,说明对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和干部选人、用人的要求。

根据基层法院领导干部队伍现状,一是要建立一支以“一把手”为重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队伍;二是要取得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把视野开阔,知识结构新,创新精神强的优秀干部吸收到领导班子中来,增强基层法院队伍领导班子的活力。

3、“学习培训”是抓手

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学习型社会,法院工作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因此基层法院干警需要不断的学习,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现代法院工作的需要。

目前,根据基层法院工作性质和队伍现状来看,学习培训是提高基层法院队伍综合素质的一种最有效、最快捷途径。可以采用“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短期策略。在学习形式上,采用布置课目强制自学、集中组织学习、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学习培训方式;在时间上,每年都要保证一定时间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对干警及时进行“充电”,以适应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的需要。但靠学习培训也仅能救一时之急,也难以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作为长远的观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应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向上发展。形成基层法院学习长效机制,走学历教育与专业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路子,建设学习型法院。

4、“激励机制”是动力

有竞争、才能有发展,有激励、才能有动力。目前,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作业绩和德才兼备作为衡量人才的根本标准,形成一个“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的激励模式。但有的制度缺乏激励的内容,有的激励措施不合理,有的激励措施无法落实到位等情况,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所以,在制度的制订上,应增加激励措施的内容,采用精神鼓励、政治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事与不干事一个样的现象,树立法院干警竞争意识、创业意识、创新意识,鼓励基层法院干警创新、创业。在制度执行上,应把各项激励措施严格执行到位,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形成对基层法院干警既要有一种压力,又要有一种动力。

5、司法作风建设是保障

在强化“四种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四种意识”是:“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重点强化大局意识,法院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大局的效果怎么样,对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入手,为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基层法院要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加快完善司法制度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审判公开制度》、《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岗位目标考核制度》等,在司法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院监察室、政工室的监督责任。加强督查力度,从严治警,对违反“五个严禁”及其他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在树立“五种形象”、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 。“五种形象”是:勤奋好学形象、亲民爱民形象、求真务实形象、良好职业形象、清正廉洁形象。重点树立亲民爱民形象。在干警中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突出解决“生、冷、横、推”问题,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提高民商事审判案件调解率和执行案件执结率,做好信访工作,落实好便民措施,培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尚,改善个别干警“懒散、漂浮”的不良作风。

 

总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服务大局、业务精通、清廉严明的基层法院队伍,是我们社会主义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千方百计地抓好基层法院队伍建设这一重大课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法院的执法公信力,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推动各项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