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凡的普通法官的死何以会引起如此震动,送葬的场面何以会如此悲壮?
因为,他太匆忙——仅仅走过了人生的五十三个春秋;
他太执著——身患重病带病坚持工作,把生命的最后一刻奉献在神圣的审判岗位;
他太朴素——死后除了几套法官制服,寻不出一套象样的衣服;
他太清贫——去世后,家里负债累累,连帮他买纸钱的钱也拿不出来,办丧事只能借款;
他太刚毅——为人处事,对同志对亲人只讲奉献,不求索取,无愧于天地,无愧于良心。
黄葭生他就这样匆匆地走了,斯人已去,音容长存。他的人品、作风和奉法如山、淡泊名利的精神将永远留在天地人间。
追寻黄葭生同志生前的征途,他的人生轨迹简洁绚丽,平凡而灿烂。
他于1956年11月15日出生于湖南衡阳县渣江区赤石公社驼背树村的一个普遍农民家庭。1992年8月,经组织招考选调到衡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无论是在服务保障部门还是审判业务部门,他都对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赢得了法院领导、同事及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3年,黄葭生调到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民一庭案多人手少,案件繁杂,工作压力大。他克服诸多困难,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一头扎在工作中,他在办案和工作中既是一个“傻子”,又是一头不知疲倦的“黄牛”。虽然重病在身仍咬牙坚持带病正常上班,近两年,他年均办案数位居同行的前列,领导安排他病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短暂的,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是爬也要爬上审判台,死也要死在审判桌上。”他所承办的案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
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长期积劳成疾,在2008年全院组织的干警身体健康状况普查中,被医院检查诊断出黄葭生患有肝硬化以致胃静脉血管破裂,2008年10月20日和2009年8月25日两次大出血,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福元和院里的同事高度重视,院长亲自安排调车、调人护送他到衡阳市附二医院抢救,并在法院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安排经费为其垫付医疗住院费,并多次到医院看望、慰问,解决了部分医药费用。在医院抢救期间,黄葭生也是人在病床,心系法庭,并且强撑着瘦弱的身躯坚持在病床上翻阅案卷、学习法律。2009年8月25日,他人在病床上心里仍惦记着手里的一件离婚案第二天要开庭,在医院止血后又坚决要求出院带病上岗,开庭将案件办结,每年县法院民一庭人平办案40件,他近三年来,年均办结案均在80件以上,并年年被评为“优秀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黄葭生的妻子夏风宜,是县五金公司的下岗职工,一年才拿300元低保,一儿一女均在读大学,家里无其他任何经济来源。虽然家境极其贫困,但在工作中,黄葭生从未利用手中的办案审判权收受过当事人的一分钱,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请吃、请玩,就是工作之余的八个小时之外,他也从不打牌,从不进歌舞厅,始终坚持对生活的宁静和淡泊。
黄葭生,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