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仁国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仁国用火烧毁杂草时,过失引起火灾,共烧毁林木和油菜面积8.44公顷(折合126.7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3370元,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被告人张仁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仁国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仁国用火烧毁杂草时,过失引起火灾,共烧毁林木和油菜面积8.44公顷(折合126.7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3370元,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被告人张仁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