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院长,在前不久召开的市人大会上,贵院的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据我所知,这是您自2008担任院长以来,贵院连续两年工作报告全票通过,您所领导的衡阳中院是怎么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呢?
张开松:首先是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切实履行了审判职能。一是突出保稳定。坚持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把调解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强化考核指标,市中院的调解结案率达47.94%,同比上升7.14%。二是突出保增长。出台《关于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增强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开展了“企业服务年”、“法官进企业”等活动,受到企业的普遍好评。三是突出保民生。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边)境、悬赏举报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院领导接待日、集中走访和领导包案等方式,妥善处理各级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交办案件息诉率达到81.6%。
其次是紧紧围绕素质提升,切实加强了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司法理念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和形象建设年等三大重要活动,增强了广大干警的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专项培训和学历教育,开展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司法竞赛活动,激励提升审判实务能力。三是强化司法人才建设。推行竞争上岗,市中院对空缺的14个中层正职和20个中层副职实行公开竞争,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警被选拔到中层骨干的岗位上来。四是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推行“一张椅子一杯茶”、“一张笑脸一声好”的活动,并对此实行明察暗访和定期通报;开展司法礼仪培训活动,出台了司法礼仪规范56条,坚持统一着制服上班和每周一集体升国旗,提升了法官形象。五是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加强对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明查暗访活动,通过采取公正廉洁司法集体宣誓、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等,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再次是紧紧围绕公正文明,切实创新了司法管理。一是创新审判机制。市中院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司法调解员,协助法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实行案前审限报告制,推行公正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出台了《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实施细则》,分季度对中院机关各部门的办案质量、裁判文书制作、结案周期、涉诉信访等逐项考核打分,并公开讲评。坚持实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排位通报制,中院机关坚持年中年末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并当场民主测评,依测评结果排序通报。三是完善制约机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上门征求意见、聘请其担任廉洁执法监督员等形式,拓展了监督制约的平台。
最后是紧紧围绕沟通协调,切实改善了司法环境。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向党委、人大报告,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支持,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去年,市中院先后召开了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律师座谈会、网民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法院还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贵院是如何看待这些挑战呢?
张开松:当前我们的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科学分析,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
一是经济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大量的矛盾纠纷将会显现出来并诉诸法律,各种新类型案件、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增多。
二是社会矛盾呈现出新的特点。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群体性事件多发,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涉及利益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诉信访等方面的社会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三是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中出现了新情况。一是司法力量与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司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司法管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四是司法素质与社会的期盼不相适应。
对于这些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我们正在探索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相信,此次“两会”的召开必定会给人民法院发展指明新的道路。
记者:张院长,在《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品牌”字眼作为中院的一把手,您是如何看待品牌建设的,您所领导的衡阳中院打算如何创建自己的品牌呢?
张开松:品牌是一个单位的名片,是体现机关形象和效能的窗口,是推动工作发展的有力保证。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离不开品牌的支撑,这是一个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近年来,我们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平稳发展而缺乏亮点,我们过去有特色的工作往往起步较早而缺乏后续运作,思路新颖而缺乏实质提升,具备优势而缺乏特色品牌。2010年,我们把争先创优、打造特色品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自身实际,挖掘亮点。具体说来就是:一、创新工作思路。2010年我们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二、突出工作业绩。第一,要全力以赴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一是要着力把握矛盾的化解重点。针对各类群体性纠纷,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妥善地加以解决,二是要着力创新矛盾的化解方式。始终如一地贯彻调解工作方针,采取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纠纷较多的社区和乡村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等方式推进和加强调解工作。三是要着力把住矛盾的化解源头。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第二,要全力以赴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加省、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打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着力推动网络管理制度的完善,依法惩处网络信息犯罪分子,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三是要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漏补缺、强化管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
第三,要全力以赴地抓好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进群众感情;扎实推进“新起点,新形象,新跨越”创建活动,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等评比竞赛活动。二是要深入开展司法能力建设。推行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和年度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开展“百课百案”教学活动、“我爱法律”读书活动、举办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等,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素养。三是要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以“忠、正、实、廉”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引领干警争做“忠诚的法官”,激励干警做“智慧的法官”,鼓励干警做“文明的法官”。四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推行禁止在法定程序之外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材料的禁令制度、领导干部不得过问职权之外案件的纪律制度、违纪违法举报的信息反馈制度、自主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全市法院力争不发案,尽量少发案,确保不发大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