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魁梧的身材,没有冷峻的面孔,在大街上见到他,谁也不知道到这就是那位人称“铁法官”的王如铁。现任衡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政治部主任兼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暴之不除,良何以安!
“我们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老百姓称之为除暴安良。我们不能直接给人们带来欢乐,但可让给那些遭受犯罪侵害的家庭得到安慰!”每当同事们看到他办公室通宵达旦亮着灯,知道他又在切夜加班加点时关切地劝导他注意休息,王如铁总显得“位卑未敢忘忧国”般的神情凝重,“暴之不除,良何以安?”
一段时期以来,衡阳的恶性暴力案件发案频繁,市民的安全感严重受挫。同时,衡阳的涉黑、涉恶案件因受舆论和媒体渲染,在全省、全国亦影响较大。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往往凶狠残暴、长期作案、罪恶累累。2008年,衡阳中院刑一庭成功审结了广受关注的严晓军涉黑团伙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血腥的暴力犯罪积累资本数百万元,网罗刑满释放人员60余人,在耒阳市大肆进行故意杀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近百起,共造成11人伤亡;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正是王如铁,为了审好此案,王如铁带领专案组成员翻阅了大量案卷,加班加点分析案情。在法庭经过连续六 天的开庭审理,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其中62人依法判处实刑,其中,死刑1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3人,追缴违法资金及违法所得共计1225万余元。
铲毒除害,责无旁贷!
众所周知,毒品乃万恶之源。衡阳的特殊地缘环境和东西南北交通枢纽位置使得不少职业毒犯们在此频频作案。毒品不除,民无宁日!严峻的社会现实决定我们仍然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铲除毒害是天职。
几年来,针对毒品犯罪一直居高不下的势头,在每年做工作部署时,王如铁都要组织精干力量主攻毒品案件,从重从快惩处毒犯。如被告人王某、刘某某等人家族式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涉案的几十人互为家庭成员或有亲属关系,贩卖、运输毒品数十次,作案地遍及云南、广东与湖南,案情十分复杂。案件起诉后,刑一庭精兵强将齐上阵。将21名被告绳之以法。
“这些搞大宗毒品交易的犯罪分子,为了获取暴利,对自己的祸国殃民之举是全然不顾的。他们也都是些甘冒杀头风险的亡命之徒。”王如铁带领刑一庭的法官们坚定地保持着对毒犯们的“严打”高压态势,鼓舞了人民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火车可以晚点,正义不能迟到!”
刑罚的威力既在于其严厉性,又在于其及时性。每当犯罪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凶犯早日被绳之以法,而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则无时无刻不在摧残着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在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中,尽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是最短的了,一般只有一个半月,仅为行政案件的二分之一、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王如铁仍反复要求庭里的法官们自始至终地绷紧效率这根弦,确保快审快结,坚决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火车可以晚点,正义不能迟到。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并自加压力制定了一审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35天、二审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30天的奋斗目标。对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王如铁都要提前一个星期向主审法官发出催办通知,督促其尽快结案,并通过责任状追究审判长承担超审限的连带责任。为此,他身先士卒,自己主审案件时当庭宣判结案,只用了18天。现在刑一庭的法官们赶时间、抢进度,将准备工作做早做实,开完庭后迅速结案的风气越来越浓。“不管多么辛苦,我们的法官加班都是不需要安排的。也从来没有提过什么加班费。”说话间,王如铁心疼中带着自豪。
“因为人命关天,才要铁证如山!”
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关系到被告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能否准确打击犯罪,关系到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危。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的生命,也是“严打”最最核心的要求。打得准才能打得狠。
为此,无论任务多重,时间多紧,王如铁始终要求每一位刑事法官以人命关天的责任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如履薄冰的警惕,一丝不苟地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把好关。既坚持“两个基本”,也注重审查细节,绝不放过影响定罪量刑的每一个疑点。去伪存真,明察秋毫,竭尽全力办成铁案,办出精品。尤其是对死刑案件,更要慎之又慎,不容丝毫马虎与侥幸。“因为人命关天,才要铁证如山。冤假错案是法官之死忌!”他不断地以此警醒着自己和同事们。
记得几年前,法庭在审理吴某某等八被告人抢劫、杀人一案时,发现吴某某在抗拒抓捕时杀害公安干警,情节恶劣,论罪该当处死。案件经媒体报道后,要求对吴判处死刑的社会呼声很高。但在事关吴某某能否被判处死刑的年龄问题上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证据:证明吴已满18周岁的证据不少,证明其未满18周岁的证据也有,怎么办?庭审前后,在王如铁要求和指导下,合议庭三下乡村,深入到吴某某曾经就读的中、小学,吴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以及吴的老家作认真细致的调查。将吴上学时的花名册、登记户口时数次改动的户口登记底卡、八十年代初吴某某父母的结婚证、吴出生时其母亲在医院的住院病例甚至吴的家谱都收集起来,经过反复核实,去伪存真,终于依据合法真实的证据确认吴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避免了一起舆论压力下可能造成的错杀。
“不得罪别人算我的福分,不讨好别人是我的本分。”
在一个办事托关系,人情世故传统根深蒂固的社会环境中,做法官最大的困难在于既要洞察社会人情又要超然人情世故。如今的社会上,法院和法官们自己的生存困境是无法言说的。说句内心话,在以和为贵的传统里,谁愿得罪人呢?但对于以裁量是非曲直为己任的法官来说,得罪人却是每天可能要面对的现实。“为此,我常常告诫自己:不讨好别人是我的本分,不得罪别人算我有福分。人家要给我出法律难题,那应该是人家得罪我。”当听到有人说他这种人只能做法官不能做朋友时,王如铁无奈地表示“这也是我的阿Q精神吧。”有一次,他组织庭里法官们在审查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一案时,发现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非法购买炸药近20吨偷偷卖给当地的小煤窑矿主们。由于王某某在当地颇有一定势力,前来说情的人较多。该案被告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额特别巨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有多少无辜生命为其买单!面对各方的说情压力,王如铁都坚持己见。一起典型的重罪轻判错误终于及时得以纠正。
“现在请我吃饭喝茶的都很少了。我想这不是因为我有权不用,是人家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了。”
几年前的一天晚上,王如铁正在家吃饭,一个有点面熟的老年人敲开门,放下一个大纸包,说了声“王庭长,这是我的材料,请你看看”,就转身离开。职业的敏感让王如铁觉得那并不是材料而是钞票!他拣起纸包奋力追过去,拦住那位老人:“我想起来了,你是某某的亲属吧,我理解你的心情,他犯了命案有法律管着,用不着这样,相信法律不会错的!”原来,市内某银行行长因口角纠纷纠集朋友将对方伤害致死。当时的社会舆论称他是涉黑杀人,老人是担心他被判死刑,旁听完庭审后找上门来了。这种不速之客,以前王如铁没少接待过。结果都一样:“理解你的心情,收回你的人情”。
“现在已不常见了。实话说,现在请我吃饭喝茶的都很少了。我想这不是因为我有权不用,而是人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法官会公正的。”说到自己“少朋寡友”、深居简出的业余生活,王如铁没有丝毫自我解嘲的意思,“虽然我做家务的时间太少,有愧于家人,但下班后赶回家吃饭的感觉还是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