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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法官 痴心为人民
----浅谈基层法官如何体现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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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将宪军  发布时间:2010-05-10 09:05:13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对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做了非常精辟的论述,他指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近年来,全国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重大举措。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人民性问题,无论是党政领导、法院法官、还是与法院相关的司法界、法学理论界,甚至广大人民群众,都做了很多研究,打开互联网,输入“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显示这方面的文章竟多达十五万四千余篇,真是浩如烟海。笔者在此仅从基层法院法官的视角,探讨基层法官如何体现人民性的问题,以供商榷。

笔者以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真正体现人民性,就要做到“用心做法官 痴心为人民”。

一、基层法官要做到心中有法律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首先就要做到心中有法律。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条文要义、深刻理解具体法律的精神实质,做到审判实践中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处理案件,不因对法律不熟练而导致裁判失误;二是不能离开法律、背离法理办案,甚至徇私枉法。要对国家法律常怀敬畏之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意践踏法律、无视法律规定审判执行案件,只能是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

二、基层法官要做到心中有人民

 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都是为了人民利益,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还必须做到心中有人民。一要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偶像来尊重,当做自己的亲人来对待,对人民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无论有理还是无理,来诉讼的都是人民群众,我们要做到一张椅子一杯茶、一张笑脸一声问候,给来访来诉的当事人以平等、尊严、温暖的感觉,不能对他(她)们冷、横、硬、推;二要把人民群众当做监督者来敬畏,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律己神明,虚心、诚肯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对人民群众的建议能认真听取、对人民群众的批评能虚心接受,对人民群众的投诉能认真查处,积极整改,不断提升、改进工作。

三、基层法官要做到用心做法官

心无旁鹜,一心一意、尽心尽意、全心全意做好基层法官,也是体现法官人民性的重要内容。一是做法官不能顺其自然、随心所欲,要刻意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自己的司法技能,做一位有能力的法官;二是做法官要正直、无私,做到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做一位讲良心的清廉法官。

四、基层法官要做到痴心为人民

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除了要做到心中有法律、心中有人民、用心做法官外,更重要、最关键的是要做到贴近民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腔热血为民洒,一片痴心为民谋。一要做到将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第一信号,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在办案中,以切实化解矛盾为己任,充分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工作;二要做到一切为了人民。在审判实践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为民了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