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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廿一载 献身法律铸忠诚
记耒阳市人民法院黄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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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耒阳市人民法院政工室  发布时间:2010-05-10 09:17:29 打印 字号: | |

黄杰斌自1989年调入耒阳市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等职。现为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主持新市法庭工作。

参加法院工作来,他始终饱含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感情,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秉公执法,忘我工作,认真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先后荣获本院“优秀法庭庭长”、“优秀审判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等荣誉,数次受到嘉奖,并被记三等功一次。

勤奋学习  精于审判

黄杰斌同志调入法院前系地质技术员,并不懂多少法律知识。进入法院后,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不熟悉法律,不懂审判业务。为了尽快由“外行”变成“内行”,他在向老同志学习的同时,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自学,并报名参加了全国法院业大学习,接着又参加了天津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函授。由于他的勤奋学习,很快就成为了审判业务尖子。自1992年任助理审判员起,他至今共审结各类案件16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无一件涉诉上访。2001年他任法庭庭长后,个人办案数逐年递增。20044月,上级任命时任马水法庭庭长的黄杰斌同志兼任新市办案组组长,当时办案组积压了47件案子长期未结,当事人怨气很大,经常有当事人到法院和人大上访。黄杰斌同志接手后,加班加点,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在一个月内将47件案子全部办结,而且无一件上诉,受到了当事人和领导的好评。近3年来,他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量均超过了150件,平均结案周期不到20天,相当一部分案件是当天立案,当天结案。所办案件质量高、速度快在本院是有名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连续3年在本院名列前茅。

一心为民  注重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具体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就是要审理好每一件案件,执行好每一件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黄杰斌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总是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处处为他们着想,宁愿自己多跑些路,也要让当事人为官司少走些路,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畅通的诉讼通道。他特别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案结事了,经他审理的案件上诉率不足2%,绝大部分定纷止争,化解了纠纷,没有一件因诉讼扩大了矛盾,或引发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2004年他在审理周作生诉罗秋华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时,周作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伤不治死亡,其家属和部分村民打算扛着周作生的尸体到罗秋华家闹事。黄杰斌同志得知此事后,顾不上吃晚饭,带着一名书记员连夜赶到了周作生家。通过近14个小时的疏导劝解,终于平息了周作生亲属激化的情绪,防止了一件因扛尸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械斗。由于周作生家经济困难,治伤过程中欠了一屁股债,安葬费尚无着落,黄杰斌同志临走时从身上拿出了2000元现金垫付周作生的安葬费。周作生的亲属深受感动,当即保证不再扛尸去闹事。

法庭80%以上的案件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黄杰斌同志始终坚持调解的民事审判理念,对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只要有调解的可能,他从不放弃。经他悉心调解,许多频于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许多反目成仇的乡邻握手言和,许多当事人及时获得了诉讼利益。他所办案件的调解率每年保持在70%左右,促进了辖区内的社会和谐。2009年他在审理蒋清华诉梁中凤等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在庭前、庭中调解无效后,并没有匆忙作出判决,而是连续5天上门去做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在庭后达成了赔偿协议,兑现了赔偿款,为蒋清华的治疗费解了燃眉之急。村民刘伍妹和资玉冬系邻居,为建房而造成人身损害,案件在审理中调解无果,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杰斌同志多次召集双方做工作,最后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表示今后搞好邻里关系,不再产生新的矛盾。

忠于使命 服务大局

新市法庭辖区内有5个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是各乡镇的工作重点之一,各乡镇计生部门在对非法生育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很为难,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20099月份后,依计生行政部门申请,通过本院行政庭审查,新市法庭承办了辖区内部分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黄杰斌同志不顾胃痛,带领法庭工作人员走乡串村,4次南下广东省执行。至2010年春节前止,90%的案件已执行,兑现标的款共达40多万元,有力促进了辖区内各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好评,得到了辖区内广大群众的支持。

公正执法  廉洁办案

黄杰斌同志从进法院那天起,就为自己立下了一个准则:公正办案,清白做人,不占不贪。他到法院工作21年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案力求公正、公平,不出差错,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他甘于清贫,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势所迫。近年来,他共拒收当事人现金和礼品数千元,拒绝吃请不知其数。在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时,被告委托的律师来自外地,该律师在宴请被拒后,给黄杰斌同志的手机预存了600元话费。黄杰斌同志得知后,当即拿出600元现金退给了该律师。2009年在审理张月成离婚案时,张月成姐姐以送答辩状为名,将装有1000元现金的信封送给了黄杰斌同志,被拒收。黄杰斌同志深知,作为庭室负责人,光是洁身自好是不够的,必须从严管理队伍,带好身边的同志。他任庭长9年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庭人员从没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现象,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和违反廉洁办案规定的现象。

默默奉献  扎根基层

黄杰斌同志刚到法院时,就被组织上下派到了基层法庭。当时法庭各方面的条件都很甘苦,下乡办案全靠一双脚。但他毫无怨言,至今默默在法庭工作。他父母都年近80岁,需儿女照顾,但他坚守法庭21年,即使有多次进城工作的机会,能更方便地照顾父母,都被他自动放弃。20093月和11月,他母亲因伤病先后在衡阳、郴州动了两次手术,当时庭里工作太忙,黄杰斌同志没请一天假去照料,只好请护工护理母亲。

近几年来,新市法庭案件多,人员少,审判任务繁重。黄杰斌同志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在办案第一线。他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因时间不够用,他拟稿的大部分裁判文书是利用晚上和节假日的时间书写的。他患胃病多年,20099月起经常疼痛,但他带病坚持工作,有时疼痛难忍时才到医院门诊吃药打吊针,直到2010年春节期间才去医院住院治疗。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