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 2010年,南岳区法院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南岳、和谐南岳这一中心,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该院以建立立审执联动机制为切入点,注重协调立案部门、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把执行工作要素分解到各个岗位,建立了涵盖我院案件流转全过程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的把执行前置,将“执行难”执解决在根源上。1至4月间,我院执行收案实现零增长。
实行执行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采取形成了“党组负责谋划,院长负责监管,局长负责落实”的三层管理模式,并采取定案件、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限的办法,全面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力度。1至4月,我院执结往年积案7件,执结金额达172.01万元,执行积案为历史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