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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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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期罗  发布时间:2010-06-12 09:33:44 打印 字号: | |

情,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但凡世间物事,往往具有双面性。因情生爱,有情人终成眷属,众人羡慕;由情惹恨,情到情多情转薄,世人厌弃。是“因情生爱”还是“由情惹恨”,人间男女都心存困惑,因为谁也无法真正拿捏好感情的尺度。不逾规矩,爱得死去活来又何妨;跨越雷池,即便半步亦烧身。不要说年轻人阅历少,“情”尤可宥,即使年及花甲,也无法参透这“情”之玄妙,稍有偏差,照样引火自焚。

李应痕,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经历了太多的人生坎坷,儿女双双已成人,照理说,他该享受天伦之乐了,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到了这把年纪,还会因一念之差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李应痕,原是祁阳人,只因姻缘弄人,年届不惑尚未婚配,一直心灰意懒,不理世事。转眼到了1992年春天——一个令他心花怒放的季节。原来,家在祁东县灵官镇雁花塘村的黄百叙,年纪才三十出头,她的丈夫却因病去逝,留下她这青春貌美的少妇独守空房。牵线搭桥做好事的人总是很多。双双见了面,男欢女爱,自不待言。只是黄百叙有家业在此,更兼少儿、公婆需要照料,不肯去祁阳。李应痕,虽年逾四十而未娶,却不是呆板之徒,他略一思量,家中老母自有两个兄长赡养,这边条件好了,亦无妨他孝敬她老人家。于是,在双方亲友紧锣密鼓的操办下,不出一月,李应痕和黄百叙结成连理,李应痕便做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上门女婿。李应痕,自是乐不待言;黄百叙,亦喜梅开二度。

幸福的日子,总是那么相似,无须多言;不幸的日子,却各有各的不幸,仍需参详。不料,李应痕和黄百叙共同生活了十余年后,黄百叙于2003年病逝,撂下李应痕夜对四壁,尽管有亲生儿女一对,因均在学校就读,无人可解他寂寞,尽日郁郁寡欢。

却说这雁花塘村另有一户人家,一个名唤尹欢爱的女子,生有一对年幼儿女,她的丈夫于2004年不幸去逝,整日忧心忡忡,面对艰难时日,有些不知所措。村民平日闲聊,除却柴米油盐,无外乎种种男女之事,其中自然有人谈及李应痕和尹欢爱的处境,闲聊过后,亦有人会从中撮合。2005年的春天,李应痕和尹欢爱便走到了一起。因年纪不大不小,双方又均有儿女,彼此心内均存介蒂,谁也不去捅破那层窗纸。双方没办结婚手续,也没明目张胆以夫妻名义生活,只是尹欢爱家一旦有什么事,李应痕都会乐意去尽心帮忙,无论寒暑,不计昼夜。高兴时,尹欢爱会留餐留宿,偶尔也会去李应痕家吃饭,但尹欢爱从不在李应痕家过夜。双方如此来往频繁,彼此的收入却分开。李应痕乐意帮尹欢爱干农活、做重事,从不收工钱,还不时自带烟酒、大米、菜肴去尹欢爱家,尹欢爱无不笑纳;当然,尹欢爱的唯一回报是允许李应痕偶尔留宿一夜。这样的日子不觉又过了三年。他们不是没想过正式结合到一起,只是李应痕如果再做上门女婿,他担心无人养老,而尹欢爱又不肯嫁到他家。如此一来,三年偷鸡摸狗似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尹欢爱对李应痕日渐冷淡,李应痕似有觉察,却不知究竟。细一观察,原来尹欢爱与另一男子相处甚密。久而久之,尹欢爱不但不理李应痕,而且向他提出了分手。李应痕无奈地搬回了自己的电器等,但心犹不甘。他总时不时地去骚扰尹欢爱,尹欢爱仍是不理不睬,李应痕心内便非常窝火,决计不让尹欢爱好过。

时值2010413日下午2时许,李应痕以尹欢爱曾讲他偷了尹欢爱家的鸭子为由到尹欢爱家,尹欢爱因害怕李应痕的无理取闹而拒绝开门。李应痕用扫帚砸破尹欢爱家的窗玻璃,尹欢爱只好将门打开。李应痕冲上去抱住尹欢爱,推尹欢爱至床上,先用手抚摸尹欢爱的胸部,后强行脱下尹欢爱的外裤和内裤,欲与尹欢爱发生性关系。尹欢爱拼命挣扎,终得逃脱李应痕的控制。

事后,李应痕因涉嫌强奸被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李应痕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法院又认为李应痕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实施强奸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庭审中,李应痕悔恨交加。最终,法院综合李应痕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决定对李应痕适用减轻处罚,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正是:欲寻旧欢暗施诡计,未了夙愿偏获刑罚。

 

(文中名字均系化名)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