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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端午佳节和解婚约旧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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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中心  发布时间:2010-06-21 09:40:21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 2010616是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祁东法院归阳法庭工作人员顾不上和家人团聚,根据申请执行人唐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刘某回家过节”的执行线索,迅速赶赴被执行人家里,通过耐心的思想说服,案件最终得以和解执结。

唐某(男)与刘某()曾经是恩爱恋人,后由于多重矛盾的介入,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并闹分手,但因彩礼返还问题久争不下。20091月“闹”上法庭后,双方对彩礼数额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唐某彩礼6600元。但刘某拒绝接受该判决,并外出打工。上诉期满判决生效后,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后多次上门,耐心地做刘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督促刘某履行判决义务,刘某父母以不知女儿下落为由拒不配合。

616清晨,归阳法庭庭长接到唐某母亲电话说刘某在家过节,遂迅速调集干警赶赴刘某家里。刘某见执行人员后,情绪异常激动,开口就问:“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收了他的彩礼钱?”刘某父母亦大声质问:“你们法院听一面之词,未听取我方丝毫意见,纯粹的假案,判决我们当时就不服。”随后,刘某及其父母如竹筒倒豆子般数落了一番,执行人员耐心地听,并认真地记录。见他们情绪有所缓和后,执行人员抓住时机一边讲解法律,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一边讲清道理,要其换位思考,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时是何感想。同时,征求唐某一方意见,问可否放弃部分执行请求,唐某考虑毕竟爱恋一场,表示愿意。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有了回报,双方达成“刘某当场返还彩礼4000元,唐某放弃其余款项”的和解协议。

一场历经数年的情感恩怨在粽叶飘香中圆满化解。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