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匡某林盗窃他人存单后到银行取钱,在第二次取款时被识破。面对群众的围捕,匡某林竟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往自己手掌猛扎一下,然后谎称自己患有“艾滋病”,扬言谁过去就抓谁,企图逃避抓捕。日前,祁东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匡某林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匡某林曾因吸毒被衡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教2年和强制隔离戒毒。2009年12月2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匡某林窜至祁东县蒋家桥镇某村民小组,将罗某某家后门插销推断进入屋内,盗走三张户名为曾某某的无密码整存整取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其中,二张金额为1000元的存单已到期,另一张金额为4000元的存单尚未到期。当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匡某林持二张到期存单到祁东县蒋家桥邮政储蓄所取出存款2000元及利息85元,用于吸毒及生活开支。被害人罗某某发现存单被盗后,即到银行挂失。2009年12月14日下午,因4000元的存单已经到期,被告人匡某林便再次持存单到祁东县蒋家桥邮政储蓄所去取款。被营业室工作人员发现后,被告人匡某林外逃,被闻讯赶到的群众围住。被告人匡某林为抗拒抓捕,随即“表演”了前述荒唐闹剧,然后趁群众不注意逃至蒋家桥镇天河村,后被追赶过去的群众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匡某林因吸毒盗窃,主观恶性较大,可酌定从重处罪。为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遂依法做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