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珠晖法官析理巧调解 二十三载纠纷一朝解
分享到:
作者:胡 敏  发布时间:2010-08-25 15:10:20 打印 字号: | |

由于无钱进行补颅骨手术,最终导致其部分肢体瘫痪,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七级伤残。二十三年来,戴某一次次找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但适逢铁道部门改制,原车站作业所已不存在,其业务归属至长沙某公司,那么这一后续责任该由谁承担,一直未有明确。为此,戴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去年年底戴某向珠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单位按照伤残鉴定对其进行赔偿。此后,该案经过两次开庭,主管民事审判的赵德琼副院长和该院的主审法官段非仟先后十余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不厌其烦的辩法析理,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戴某后续治疗费用八万余元。至此,拖延了二十三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彻底的解决。

来源:珠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姚贤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