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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法院的视角谈为民价值观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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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宪军  发布时间:2010-09-17 09:57:17 打印 字号: | |

20103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人民法官应当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此前的20099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公正、廉洁、为民”做为人民法庭的庭训予以公布。王院长的讲话,将人民法庭的庭训上升到了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不但给所有法官指明了人生的方向,而且将进一步推进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从而将人民司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理论蕴含丰富,指导作用巨大,笔者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仅从基层法院的视角,对如何践行为民价值观的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为民在司法核心价值观体系中的地位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容明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是一个相互交融、互为依托的有机整体,然而其三个方面又各有侧重。公正,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和生命线,其追求的是公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公正价值观要求人民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坚持秉公执法,办案做事出于公心,维护公益;摒除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态度公允,不偏不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将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个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促进和彰显司法公正。公正价值观要求人民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还必须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并重,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并重,坚持效率与公正的统一。廉洁,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和底线,是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践行司法为民的基础。廉洁价值观要求人民法官正确对待金钱和手中的司法权力,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办案中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民,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和根本目标,是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法官必须明确权为民所赋,自己手中掌握的审判执行权力,是党和国家赋予的,是人民群众赋予的,不是自己与生俱来的,是公权而非私权;同时还必须明确权为民所谋的道理,明确党和国家、人民群众赋予法官审判执行的权力,是用于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谋取一己之私利的。为民价值观要求人民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总之,公正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和生命线,不公正就无所谓为民,也不可能为民;廉洁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和底线,公生明,廉生威,坚守了廉洁就稳住了基础,坚持了底线,公正才有保障,为民才有希望;为民是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和根本目标。作为灵魂和生命线的公正以及作为基石和底线的廉洁,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司法为民,是为为民服务的。故而,为民在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体系中占据着终极目标的地位。

二、为民价值观对人民法官的素质要求

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践行为民价值观,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这种素质既包括理论和道德修养方面的积累,又包括司法技能的培养和提高。

(一)基层法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因此,广大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自身修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争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要做既有法心,又讲良心的法官。

 

 

(二)基层法官要做到心中有两律。两律,一是法律,二是纪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切实做到司法为民,首先就要做到心中有法律。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条文要义、深刻理解具体法律的精神实质,做到审判实践中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处理案件,不因对法律不熟练而导致裁判失误;二是不能离开法律、背离法理办案,甚至徇私枉法。要对国家法律常怀敬畏之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意践踏法律、无视法律规定审判执行案件,只能是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其次要做到心中有纪律。法官不但要依法办案,还必须遵循各种纪律要求,不能违纪办案,因此,人民法官要认真学习各种纪律规章,牢记党和国家对人民法官的纪律要求,牢记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从严要求自己。

(三)基层法官要做到心中有人民。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都是为了人民利益,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践行为民价值观,还必须做到心中有人民。一要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偶像来尊重,当做自己的亲人来对待,对人民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无论有理还是无理,来诉讼的都是人民群众,我们要做到一张椅子一杯茶、一张笑脸一声问候,给来访来诉的当事人以平等、尊严、温暖的感觉,不能对他(她)们冷、横、硬、推;二要把人民群众当做监督者来敬畏,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律己神明,虚心、诚肯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对人民群众的建议能认真听取、对人民群众的批评能虚心接受,对人民群众的投诉能认真查处,积极整改,不断提升、改进工作。

(四)基层法官要有为民痴心。基层法官要体现人民性,践行为民价值观,除了要做到心中有两律、心中有人民外,更重要、最关键的是要有为民痴心,做到贴近民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腔热血为民洒,一片痴心为民谋。一要做到将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第一信号,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在办案中,以切实化解矛盾为己任,充分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工作;二要做到一切为了人民。在审判实践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为民了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基层法官要有为民真功夫。为民不是贴在墙上、写在纸上的口号,而是要求广大法官付诸实践的,因此,人民法官就必须炼就一番为民的真本领、硬功夫。除了要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各种司法技能的把握和提高是不能或缺的。这种技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庭审驾驭能力。作为基层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是一项最基本的能力,能否娴熟地指挥和驾驭庭审,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弄清纠纷双方争执焦点、是非曲直从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基层法官必须炼好驾驭庭审功夫,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二是化解矛盾能力。基层法官身处基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需要化解的矛盾也很多,因此,基层法官应该炼好化解矛盾的功夫,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调解案件的能力。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抓住当事人之间的主要矛盾,要善于从矛盾中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要善于使用心理的、法律的、情理的、道德的方式去消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调解、和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三是文书制作能力。裁判文书既是决定裁判结果的载体,更是法官说理论法的讲台,作为基层法官,应该炼好文书制作功,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要致力做到裁判文书用语规范、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合理、说理析法透切、适用法律准确、处理结果正确,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三、基层法官如何做好司法为民工作

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好司法为民工作。为有效推进司法为民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3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同年429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今年3月,又将“为民”纳入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全国法院系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热潮。作为站在法院系统最基层、最前沿的基层法院、基层法官,如何来践行为民核心价值观呢?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践行为民核心价值观,不能仅仅满足和停留在喊喊口号、做做样子上,不能仅仅满足和停留在总体部署上,而应从具体的工作入手,扎实开展老百姓看得见、能得实惠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济民工作。

一要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上世纪四十年代,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深受群众欢迎,其创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影响了共和国一代又一代法官。今天,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更应该向马锡五法官学习,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尤其对于边远地区、纠纷集中地区,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在巡回办案过程中,还要做好以案说法工作,搞好法制宣传。

二要着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基层人民群众之间矛盾的化解,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作为基层法官,面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要以饱满的热情、尽最大的努力去做调解、和解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原则范围内,想方设法去化解矛盾,要做到诉前调、立案调、庭前调、审中调、庭后调,不放过每一个调解机会,力争消融矛盾,促进和谐。

三要攻坚克难做好执行工作。在执行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的当今形势下,基层法官更应该不畏艰难,要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搞好执行工作,既要认真做好积案的清理和执行工作,又要全力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

四要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信访接待既是人民法院最初接触群众也是最后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信访接待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信访工作开展的好坏。因此,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要将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项为民重点工程抓早抓好。要建设好信访接待场所,为人民群众来诉来访提供宽松、舒适的环境;要热情接待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让人民群众感受来自法院和法官的关爱和温暖。

五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践行为民价值观,还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的减缓免工作,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

六要做好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裁判文书公开既是审判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重大举措。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裁判文书,让裁判结果直面社会,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公开,可以采取在特定公示栏中公开和在互联网上公开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公开裁判文书,都要依法进行,能公开的文书坚决公开,及时公开。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