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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促执行 一执清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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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0-08 09:33: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次性执结了三个积案,共执行到位案款71万余元,三申请执行人均现场领取了执行款。

2008年至2009年间,张某在衡阳市经营花卉苗木种植基地期间,因资金短缺,先后向刘某、杜某、李某赊欠货物、借款,分别欠三人24200元、450000元、230000元。三债权人分别先后向蒸湘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三人均与张某达成还款协议。之后,张某没有兑现协议内容,欠款至今未还。无奈之下,三人先后向蒸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张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蒸湘区法院执行局在清积过程中,为了能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迅速的实现,采用悬赏的方式,收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经过多方打探,执行人员从一知情人处得知债务人张某在某政府还有一笔苗木基地拆迁赔偿款共计102万元未领取。执行局迅速出动,前往某镇政府请求协助。该政府因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甚了解,当即表示不愿协助执行,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阻碍。经执行人员多次与镇领导做工作,仍然收效甚微。考虑到这笔拆迁赔偿款是解决这三个案件的唯一出路,蒸湘区法院执行局果断的作出决定,对某政府的帐户依法划拨,共划拨715175元案款。至此,三个案件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