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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网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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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研科 肖文淑  发布时间:2010-10-11 16:10:43 打印 字号: | |

频频利用网聊,博取异性好感,恋爱是假,诈骗是真。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刘小学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场精心编织的财色梦终将破灭。

2004年,刘小学出资开办的家具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和销售不畅而停业。生意失败后,刘小学便迫不及待寻找发财捷径。20046月,刘小学通过在互联网聊天认识河南李某,多次网聊之后,在“甜言蜜语”的诱导下,李某一步步走进了刘小学精心设置的圈套。在取得李某的好感后,刘小学趁机邀请李某来衡见面,并称其在云南西双版纳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家具厂,并邀李某到云南考察。随后,刘小学带李某远赴云南,参观考察其朋友周某所开的家具厂。通过考察,李某对刘小雪深信不疑,便与之同居。在充分取得李某的信任后,刘小学开始实施其骗取钱财的计划。其谎称资金周转困难、进口红木被海关查扣需补交关税等事由,先后六次向李某骗取借款共计25万元。随后,刘小学便更换手机与qq号码借此消失。在尝到甜头后,刘小学采用同样的方法先后骗取陈某、满某、钟某、刘某等人钱财共计91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刘小学不服,以其与被害人之间系借贷关系为由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小学以离异中年女性为作案目标,利用网上qq聊天,骗取异性好感和信任,确定“恋爱”关系,再以做生意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而后变换qq号码,中断与对方联系,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正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上人物系化名)

来源:衡阳中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