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相识人担保,债务到期时,遭债权人起诉;承担担保责任后,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担保追偿权。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宣判这起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原告谷某系常宁县人,被告李某系祁东县人,因李某于2007年在常宁市开矿,二人相识。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谷某自愿在李某向刘某出具的欠条上作为担保人签名,保证合同依法成立。现谷某替李某偿还了欠款,履行了保证义务,其因履行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有权向李某追偿。谷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判决予以支持。
为相识人担保,债务到期时,遭债权人起诉;承担担保责任后,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担保追偿权。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宣判这起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原告谷某系常宁县人,被告李某系祁东县人,因李某于2007年在常宁市开矿,二人相识。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谷某自愿在李某向刘某出具的欠条上作为担保人签名,保证合同依法成立。现谷某替李某偿还了欠款,履行了保证义务,其因履行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有权向李某追偿。谷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判决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