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恋人十几年前结婚,十几年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然而结婚证上的男方的名字并非该案当事人。
原告邹某与被告唐某于1996年9月相识恋爱,当两人商量结婚时,因唐某未达到结婚年龄,唐某便以唐某之兄的名义办了一个身份证,并以其身份于
立案时,法官认为原、被告并非夫妻关系,双方不存在真正的婚姻,应按同居关系处理,只解决原、被告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经过跟原、被告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了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归属。
一对恋人十几年前结婚,十几年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然而结婚证上的男方的名字并非该案当事人。
原告邹某与被告唐某于1996年9月相识恋爱,当两人商量结婚时,因唐某未达到结婚年龄,唐某便以唐某之兄的名义办了一个身份证,并以其身份于
立案时,法官认为原、被告并非夫妻关系,双方不存在真正的婚姻,应按同居关系处理,只解决原、被告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经过跟原、被告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了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