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怎么办……新国从他丈母娘家带来了几个人,要过来我家打齐宇……”我拿起电话,里面传来妹妹嚎啕大哭的声音。
齐宇是我妹夫。新国是我表弟,也是齐宇在建筑工地工作的老板。
“你先让齐宇去外面避一下。”从妹妹惊恐无助的声音里,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来不及探究事情的前因后果,我本能地回答道。
“可是……齐宇他不肯出去……”,妹妹哽咽着,顿了好一会儿,又大哭了起来:“齐宇现在握着刀,说谁来了捅谁……”
我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尽管由于职业原因,诸类事件见过不少,可是这是第一次感觉如此揪心。表弟与妹妹不住在同一个地方,若真要干什么事,也没那么快。在安抚了妹妹之后,我放下电话,迅速拨了表弟的号码,企图能阻止这场冲突或者至少让矛盾得到缓冲。
然而,响了好几声之后,依旧没人接。无奈之下,我给同表弟住在一个院子的姑妈打了过去。此刻已是晚上十点。
电话通了,还没等我开口,姑妈倒是先说了:“你都知道了?”我没吱声。“他带着一帮人去了,我没能叫住他……”这位已年过七旬、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的老人微颤的声音里却满是平静。
经过一番交谈,我这个做大哥的大致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齐宇在新国的建筑工地里帮忙砌砖头,本来干得好好的,去年过年拿到工资时,发现不似期望的多,于是心里开始滋生不满情绪。今年上半年,在大致搞清楚新国的收入后,齐宇觉得新国在“欺诈”自己,便联合几个一起工作的兄弟试图找新国“谈判”,要求增工资。新国以自己是包工头为由“当然不能与小工拿一样多的钱”,再说,别人没怎么说话,你齐宇就不宜提出异议,矛盾因此日趋激化。介于双方是亲戚关系,两人也一直没有正面冲突。前几天,齐宇在用摩托车载着新国的儿子志原回家时,因石头磕碰,“人仰马翻”,志原腿摔断了。新国认为这是齐宇在“打击报复”,在开除齐宇之后,齐宇与之发生口角,然后便演化成了今天的局面。
就是这么件小事,两方却意图用暴力泄恨。且不说亲戚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扶持,但至少不得用这种一般动物所常用的解决“纠纷“的办法来化解恩怨。打,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与当代社会的法治要求极不协调的。中国社科院在今年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显示,2009年中国的犯罪数量出现大幅度增长。其中,暴力犯罪案件大量增加。蓝皮书说,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家庭成员间的恶性伦理杀人案件、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杀人案件、精神病患者实施的突出,雇凶杀人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家庭成员间的恶性伦理杀人案件。而纵观大部分案例,悲剧的源头往往是一些小矛盾、小冲突,完全可以用一种更理智、更便捷的方式解决。一件暴力案件的发生,伤害的不只是几个相关当事人的家庭,重要的是破裂了全社会的和谐关系。
我国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纲领和总目标就得以确立。这些年来,国家不仅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对广大群众百姓,也作了大量的普法宣传工作。此外,对时事法律案例的报导,也通过各种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及时传播,可以说,法治思想、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应该是无孔不入地进入了人民的日常生活。试图用“革命”的方式解决矛盾是一个社会不够成熟的体现。每当看到因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而引发的惨烈悲剧时,在为之扼腕唏嘘、痛心疾首的同时,总是希冀我们于整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能具备法律意识,相信法律,不要意气用事,用拳头解决问题。
再给妹妹打电话时,妹妹已经不哭了,说新国带来一帮人,在掀了家里的一些家具之后走了。我说,以后就不要再去惹这种事了。毕竟,在农村,很多人知道“杀人犯法”,却根本没有领悟这个“犯法”到底是什么后果。希望有一天,法治思想能够真正如阳光,普照大地,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它的光芒、它温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