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耒阳法院以化解“执行难”、提高执行效率为突破口,狠抓制度落实,采取六项措施,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效果。1至10月,执结各类案件340件,案件执结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
一是落实执行程序“七公开”制度。即“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期限公开、执行条规公开、执行听证公开、评估拍卖公开、财产处置公开、监督渠道公开”,把执行工作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执行。
二是坚持每月小结讲评制度。小结讲评制度是该局的一大特色,每月至少一次雷打不动。通过对每月执行工作进度、队伍管理、上级会议精神、个人先进事迹以及存在问题等进行集中讲评,充分发挥讲评制度的激励、诫勉、鞭策的积极作用,不断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考勤制度的落实。该院执行局自
四是严肃外出办案自律规定。建立了外出办案台帐制度,并明确规定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在办案过程中,非依法定程序、法定事由不得私下单独会见当事人;在外出执行公务及出差时,不得与当事人“同车、同住、同吃”。
五是坚持“凡裁定必合议”制度。凡是作出某项执行裁定,必须先组织合议庭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讨论决议,方可制作裁定书。
六是坚持案件定期检查汇报制度。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在局务会上讲评检查情况,不断规范执行工作。定期对执行款挂帐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帐外帐,杜绝拖欠执行款的现象。对4个月以上还未执结的案件,必须提交执行长联席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