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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妻子死亡 丈夫获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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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研科 郭小军  发布时间:2010-11-23 10:18:43 打印 字号: | |

日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意外致妻子死亡的丈夫廖某最终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廖某和罗某结婚近30年,双方因性格不和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打。2008年,罗某因非法购买地下六合彩而欠下不少债务,夫妻关系更加恶化。2009124,罗某回家时看见铁门上了一把锁,误认为廖某把门锁了不让其进去,便在门口谩骂。正在家里睡觉的廖某没有理睬她。旁人发现铁门挂着的锁并未锁上,便帮其打开了门。罗某进门后,仍对廖某不停地数落、谩骂。廖某一气之下将罗某带回家的桔子全往楼下扔,然后就去单位上班了。次日,廖某回到家,发现自己的私人物品被罗某扔了一地,很是气愤,为此双方又发生争吵。廖某拿起家中塑料凳子欲打罗某,罗连忙爬上窗台,骑坐在窗台上大喊:“廖某杀人啦!快来救命啊!”廖某对罗说:“你再这样喊,我就砸死你。”廖某走近罗某,欲将其拉下来。罗某见廖某过来,身体便失去了平衡,不慎滑落到二楼雨棚上,最终坠落到一楼水泥花坛上。罗某坠楼后因头部遭受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罗某系高空坠落致颅骨损伤骨折、颅内出血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和罗某均已年过半百,本应和睦相处,安享晚年,但廖某在与被害人发生争吵的过程中,不但不克制,反而用过激语言刺激被害人,致被害人爬上窗台呼救时坠楼死亡,廖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衡阳中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