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鹏与他人携带水果刀、钢丝绳作案,30天内对5辆的士的司机实施抢劫。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志鹏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志鹏与陈某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多次劫取的士司机的财物,价值共计3468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志鹏用钢丝绳勒住被害人的脖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志鹏能自愿认罪,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陈志鹏与他人携带水果刀、钢丝绳作案,30天内对5辆的士的司机实施抢劫。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志鹏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志鹏与陈某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多次劫取的士司机的财物,价值共计3468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志鹏用钢丝绳勒住被害人的脖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志鹏能自愿认罪,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