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盗剪通信光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被告人陈某、李某。为贪图小利盗剪通信光缆,造成1000多部电话通讯信号中断的严重后果,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某、李某二人均是衡南县车江镇村民,平时有空就寻找一些废品卖钱。今年9月27日,二人见公路边有几根拉着光缆线的倾斜电杆,以为已废弃不用,便想将光缆线和电杆内的钢筋拿去卖钱。当日,陈某、李某找来断线钳、铁锤等工具,剪下光缆
案件起诉后,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和李某对自己的盗剪通信光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供认不讳,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衡南县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盗剪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使不特定多数人的通信联络不能正常进行,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