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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妻子长住娘家 丈夫不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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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敏燕  发布时间:2010-12-27 09:25:08 打印 字号: | |

一对80后小夫妻,因男方不满女方长期居住娘家而诉至法院要求与女方离婚。近日,祁东县法院黄土铺法庭通过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和好如初。

原告李某与被告肖某于20089月建立恋爱关系,20097月生下一男孩,同年819在祁东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尔后,由于肖某长期居住娘家,李某心存不满,致使双方感情出现裂痕。

法庭受理该案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被告肖某道出了她的缘由。原来被告是认为自己身体不好,加之原告母亲不在家,怕对小孩照顾不周,不利于小孩成长才回娘家居住的。原告李某表示,如果被告肖某同意回家,原告一定照顾好被告及儿子。被告肖某终答应原告回家,一场婚姻危机得以化解。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