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 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衡阳市中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为下岗职工执行到位141万元养老保险金,解决了300名职工的后顾之忧。
原衡山瓷厂破产后其资产被衡山县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瑞达公司)收购,但百瑞达公司没有完全支付职工的劳保金及养老保险金,2009年11月,衡山县轻工业管理办公室代表原衡山瓷厂300名职工向衡山法院起诉,要求百瑞达公司交清300名职工的劳保金及养老保险金141万元。该案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百瑞达公司限期交清劳保金及养老保险金141万元。由于多种原因,该款没有按协议自动履行,引发职工不满,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2010年8月23日,300名职工集体向衡山法院申请执行。因百瑞达公司全部资产由衡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处置,衡山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局干警多次与市中院执行局汇报协商,要求保护该案30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中院执行局对该案的执行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协调,从保障民生、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从处置资产所得款项中优先支付了300名职工的劳保金及养老保险金141万元,使这一起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得到顺利全部执结,化解了社会矛盾。
职工们得知养老保险金已到自己社保帐户时,纷纷致电执行干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