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调研 > 调研园地
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问题初探
分享到:
作者:蒋宪军  发布时间:2011-03-09 08:58:08 打印 字号: | |

21世纪的当今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人们重要的工作和休闲平台,网民利用网络交流、评论社会各行各业工作和炒作社会热点问题已成为民间监督的重要方式。在这种网络监督的形势下,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公开法院有关信息、如何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如何应对网络监督,已成为不可忽视的工作。为此,我们对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现状、问题的成因、对策与建议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现状

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总体现状是基本起步、初显成效,但问题较多,离客观需要尚有较大差距。

一是网络安全受到初步重视。鉴于网络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越来越强势和敏感,一般来说,基层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指导,对网络安全建设都有了初步的重视,即使是比较偏远的基层法院,也开始着手网络安全建设。如开通了外网和法院自有网站、指定专兼职网络宣传员从事网络宣传和管理等等。现有网络宣传系统对于公开法院相关信息,如裁判文书上网,应对网络监督,如对负面网络新闻的回应等,都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网络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很健全。基层法院中除少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以外,其网络安全建设尚处于基本起步阶段,因此,其网络安全的各项制度建设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或者即使提上了议事日程,也仍不完善。其硬件建设,如基本网络的开通、网络的覆盖面、网络终端设施的置办、升级、维护、专职网宣员的工作室建设等等还不很健全,离正常开展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尚有较大差距。

三是专业网管员十分缺乏。在基层法院,专业网管员尤其是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网管员十分缺乏,甚至是基本没有。有些基层法院为了应对网络安全需要,从略懂电脑技术的干警中选拔人员从事网管工作,但这些人员囿于自身技术不足,往往无力处理大量的网络问题。有些基层法院也曾从学计算机专业的人员中招考专业网管员,但由于基层法院条件和待遇较差,发展空间不大,选进来的人才又往高处流失,往往“来去匆匆”。

四是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网宣需要。从调研的情况分析,基层法院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虽已起步,但这些网络宣传员绝大部分仍分散在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各人民法庭,他们本身的审判执行任务已十分繁重,很难再有精力来兼顾网络宣传。同时囿于他们自身技术的不足,也难以胜任网络宣传工作。而本不专业的少数甚至个别专职宣传员,由于还要担当繁重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和综合工作,再从事网络宣传则显得力不从心。

五是网络宣传员待遇未得到全面落实。网络宣传是一项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极费身心的工作,他们长期坐在电脑前,盯在网络上,不但八小时内要全力投入,八小时外的业余时间也常常被占用。但他们的基本待遇却未能得到全面落实,如为了适应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上网查询、回应涉诉涉法网络舆情,他们不得不开通家庭网络,但这一入网费用很难得到适当补贴;网络宣传员长期盯在网络上,电磁辐射对身体的影响明显存在,应当属于从事特殊工作这一类别,但由于种种原因,其特殊岗位补助往往得不到落实等等。

二、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问题的成因

    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现状反映出来的问题,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网络建设起步较迟缺乏经验。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虽有较长一段时间,但网络真正介入司法活动,则还只有数年时间,而法院系统从上到下重视网络对法院工作影响的时间则更短。由于起步较迟,各种经验的积累还很少,从而导至上述问题的普遍存在。

二是对网络安全建设认识不足。网络对于法院来说,还是一个相对新鲜的事物,网络安全则更是新生事物。对网络安全的建设问题,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与法院级别成反比例出现,即级别越高的法院,认识上越到位,级别越低的法院,认识上的差别越大。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对网络安全建设认识不足则是一个普遍问题。在大多数基层法院,从领导层面到中层负责人再到普通干警,普遍认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才是重中之重,只要把这方面的工作搞好了就行,网络安全建设则费时、费力、费财,稍做应对即可。

三是经费短缺成网络建设主要障碍。网络安全建设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财力、物力的支持和支撑,但很多基层法院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就连干警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办案经费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甚至因基础建设负有巨额债务,更惶论动用巨额资金投入网络安全建设了。在这种形情下,即便认识充分到位,也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四是网络人才不足成网络建设主要制肘。基层法院由于直接接触最基层社会,其所面临的辖区矛盾和纠纷相对较多,加之基层法院尤其是农村基层法院人才流失比较严重,案多人少是最典型的矛盾。由于这一格局的存在,在基层法院办案力量不足已是见怪不怪之事,再要从有限的审判执行干警中抽调部分人员从事网络宣传工作,实在是顾此失彼。而要从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中招考人员,一方面受招考政策影响,同时也受人才双向选择的影响。故网络人才不足是网络建设主要制肘。

三、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搞好基层法院网络安全建设,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建设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性,首先法院领导班子要站在大局思考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不但要有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是基层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点的观念,也要有网络宣传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息息相关,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有重要促进和监督作用的观念;其次法院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要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不能只顾埋头拉车,不管抬头看路,忽视网络宣传对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的作用。只要法院上下对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思想问题得到了解决,网络安全建设的其它问题和困难都是能够想方设法逐

步解决的。

(二)注重总结和积累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经验教训。由于法院网络安全建设起步较迟,经验不足,因此,在开展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宣传的同时,要逐渐探索网络安全建设和网络宣传的方法和途经,不断总结和积累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经验教训。上级法院要加大对下级法院网络安全建设的指导力度,条件许可时,法院和法院之间还可以进行经验交流。总而言之,要力争做到在指导下健全、在总结和交流中提高。

(三)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网络硬件建设。网络安全建设硬件是基础,而搞好硬件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因此,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要用实际行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好务、为党委政府分好忧,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认同,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艰苦奋斗,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网络安全硬件建设。

(四)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强网络宣传员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网络安全建设人才是关健,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要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网络宣传员队伍组建和培训上下狠功夫。要招录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业人才进入法院,做为专职网管员、网络宣传员,专门负责法院网络管理、网络终端设备维护、信息录入、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和日常网络宣传工作。同时要组建相对稳定的兼职网络宣传员队伍,利用他们在审判执行一线的优势,负责网络宣传的联系、撰稿和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要对专兼职网络宣传员队伍进行法律、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尽力满足网络安全建设在人才方面的保障需要。

(五)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网络宣传员岗位责任。要完善各项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工作,从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岗位职责、权利、义务等方面规范网络安全建设工作,促进网络安全建设良性有序发展。

(六)落实网络宣传员待遇。要从政治上关心网络宣传员的成长,从物质上改善网络宣传员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让专兼职网管员、网络宣传员安心网宣工作岗位、全力投入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工作。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