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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享乐未成年人飞车抢夺 锒铛入狱亲人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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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学丰 龙飞  发布时间:2011-03-09 09:07: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南县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和抢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看到法庭上悲伤流泪的父母,仍面带稚气的陈某、王某为自己贪图享乐走上犯罪道路而深深后悔。

陈某和王某离开学校后游手好闲,两人相识后租住在一起,为了有钱吃喝玩乐上网,两人遂商议利用摩托车实施飞车抢夺财物。

2010109晚,被告人陈某、王某两人共同骑1辆摩托车行至衡南县某小学门口附近,二被告人乘正好骑车途经此处被害人廖某不备之际,飞车抢夺廖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陈某在抢夺过程中采取强拉硬拽的方法,造成廖某连车带人摔倒在地,导致其口腔内九颗牙齿折断。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廖某的伤情属重伤。被告人陈某还实施了其他三起飞车抢夺,抢夺被害人财物数八千余元。

衡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驾驶摩托车抢夺被害人廖某身上携带的财物,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的方法,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之规定,对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吴某还参与另外抢夺作案三起,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应对吴某数罪并罚。二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