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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逃遁十年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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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莉  发布时间:2011-03-21 09:09:48 打印 字号: | |

1998年,被告人谢佐胜、雷有能与他人纠集对被害人伍荣国报复行凶,持尖刀与同案人将被害人伍荣国伤害致死。案件发生后,被告人谢佐胜、雷有能潜逃十余年。自以为逍遥法外的被告人谢佐胜2010611被警方抓获,同年71日被告人雷有能到耒阳市公案局主动投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该案。被告人谢佐胜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雷有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两被告人经法院调解共计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江秋爱16万元,并当庭兑现8万元。法律是公正的,它承载着惩恶扬善的职责和使命,不要向法律挑战,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会自食恶果的。

来源:衡阳中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