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家住贵州省。由于家境贫寒,初中未毕业就随其舅父背井离乡,来到湖南衡阳县以卖烤饼营生,虽是小本买卖,但舅甥二人知足常乐,日月积累也能靠辛勤劳动挣钱养家糊口,然而,令当地村民震惊和愤怒的是平时看似老实忠厚本份少年“烧饼郎”郭某却干出了一桩荒诞不羁的罪恶勾当。
2010年11月30日下午5点多钟,郭某骑自行车卖完烧饼返回镇上的租住房,当途径62岁又聋又哑的老妇陈某某家,便停车坐在陈某某家门前的长板凳上歇息,此时,六旬老妇陈某某走出家门,到距郭某六、七米远的桔园空地上小便,“烧饼郎”郭某见状,迅速冲到正在小便的老婆婆陈某身边,将其推倒在地,聋哑老妇猝不及防,恶徒来袭,既惊恐又害怕,惊呼着拼命挣扎,“烧饼郎”见老妇人反抗,便用膝盖狠狠压住老妇人的胸部,用手紧紧捂住老人的嘴巴,压在老妇身上行强奸之事,由于受害的老妇拼力用手抓挠“烧饼郎”的脸部,郭某才放弃继续施暴,骑自行车回到自己的租住房。聋哑老妇比划着手式将自己遭强暴之事向其儿子诉说,其子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迅速将嫌疑人郭某缉拿归案,“烧饼郎”对自己所犯罪行亦供认不讳。
日前,湖南衡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郭某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郭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被害人郭某认罪态度较好,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核其情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郭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时,“烧饼郎”悔恨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