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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盗车贼当作“守车人” 粗心司机丢车又失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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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慧  发布时间:2011-03-25 09:4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煤车案,一审以盗窃罪依法分别判处两偷车贼陈某、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盗窃所得赃物价值人民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零八元,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判决后,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二审经审查后,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2009年4月1凌晨,谢某驾驶一台煤车送煤到源江山煤坪,看到送煤人蒋某的车装了满满一车煤停在磅秤上,车上有一个年轻人,他误以为此人是蒋某请来看车的人,便对其说:“你也帮我看一下车,我回去睡觉了。那人回说:要得,你明天买包烟给我抽就行了。谢某爽快地答应后,便离开煤坪回家休息了。回到家,谢某有些不踏实,想打电话问蒋某又不知道号码,因实在太累便作罢了。第二天一大早,谢某跑到煤坪一看,自己和蒋某的二台煤车连煤带车全都不见了,懊悔不已,恨自己一时大意,丢车又失煤。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