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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自杀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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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丽华  发布时间:2011-03-28 10:16: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个因虐待婆婆的农妇在被媒体采访过程中自杀身亡的事件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
  沸沸扬扬的不是因为农妇虐待婆婆,也不是因为自杀行为本身,而是因为邻居“多管闲事”向媒体的举报行为。
  农妇自杀,邻居遭秧。那农妇自杀后,邻居家的门窗被砸,家什被毁,尸体被其娘家人堂而皇之地安放到其神堂下。理由是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你多管闲事逼死人命就要赔偿损失。
  娘家人的要求有三:一曰逼死人命,赔偿20万;二曰重孝厚葬,以慰亡人,三曰毁人名誉,赔理道歉。
  家人蛮横,邻居颤抖。尊老爱幼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控告和检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邻居有家不能归,在一片打杀声中落荒而逃。
  仰望苍穹,邻居无泪。此农妇嫁入该村,一向对老人不尊不敬,轻则吹胡子瞪眼睛,重则棍棒扫帚侍候,老人在水深火热中一天不得安宁。所在村的干部和当地的派出所等都进行过规劝、调解,但仍不思悔改。有一次丈夫看不过,说她几句,她泼劲一来,先把丈夫抓个大花脸,再在自己的脸上涂满泥巴,又把丈夫的衣服撕烂,再脱光自己的衣服,一屁股坐在泥浆中,拳舞脚飞,泥浆满天,弄得丈夫不知所措,以后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闹之丑态,并不至此。有一次婆婆感冒做饭迟延,此泼挥刀追杀婆婆,婆婆吓得面无人色,大喊救命,被一过路老爷爷严辞斥责,此女竟从里屋拿出农药拧下瓶盖当众要喝,那老爷爷吓得心惊肉跳,不顾年事已高,拚死向前夺下药瓶。尽管后来有好奇者验证该农药纯属自家后院里的井水,不足以毒死一只蚊蝇。但想起这事,那老爷爷至今仍身有余悸。
  愚昧与无知盛行,面子一文不值。此女的三宝,一哭二闹三上吊,横行乡里村民义愤填膺却敢怒不敢言。只可怜那婆婆只能与恐惧为伴,以颤栗为生,生不如死!
  邻居也是一个小媳妇,知书达理,温柔贤娴,从四川远嫁湖南,耳闻目睹泼妇所作所为,偏不胜邪,立马打电话向媒体反映。
  采访过程中,农妇拒绝认错,先哭后闹但见无济于事转身从里屋拿起农药拧开瓶盖,围观的人很多,农妇以为如前会有人上前阻止,熟料曾经多次上演飞身夺瓶的一幕并没有发生,村民见怪不怪泼妇假戏真做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却还是无力回天。
  呜呼!一缕泼魂随风散,天生泼材难再寻!
  人类的垃圾,回炉再造,本没有什么可惜。
  可让人耐以寻味的是,农妇娘家人却以此不借口,陈尸闹事鸡犬难安。
  虐待公婆的案例见过不少,每次都触目惊心。而农村老人作为弱势群体中最弱势者,尽管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对社会对家庭都做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却既无处去领“养老金”,也未攒下“私房钱”,一旦眼花了,耳背了,干活没劲了,浑身多病了,“老来难”的诸多烦心事儿便接踵而至。家有孝子贤孙者,尚能“得过且过”,要是遇上忤逆晚辈,那就得“度日如年”了。
  人老是自然法则,任何人都无法抗拒。常言说:“孩子不是娇惯的,老人不是作践的”,道理就在这里。可是,如今不少人却视孩子为“小皇帝”、“小公主”,百依百顺;而把老人当做“垃圾箱”、“出气筒”,随便虐待。
  所幸,相关部门出面干预协调,农妇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唾弃,道德的谴责,娘家人的行为受到了应有惩罚。邻居虽流泪未流血,小媳妇善良正直的品格终受人们推崇。
  善待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要构建和谐社会,理应做到关爱老人。这不光是家庭的义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大力促成尊老爱老敬老的风尚,切实做到使老人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