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疏于照顾和管教孩子,致使未成年女刘霞早早辍学,法律意识淡薄,在遇到不法侵害后便纠集被告人何兵等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将被害人王伟砍成轻伤,该案现在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蒸湘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霞、何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及时赔偿了被害人王伟的经济损失并达成刑事和解,故依法判处被告人何兵有期徒刑6个月;考虑到被告人刘霞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从轻判处其管制一年。(以上人名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