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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女怒砍“咸湿佬”铸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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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冰清  发布时间:2011-04-20 11:16:01 打印 字号: | |

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疏于照顾和管教孩子,致使未成年女刘霞早早辍学,法律意识淡薄,在遇到不法侵害后便纠集被告人何兵等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将被害人王伟砍成轻伤,该案现在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0916凌晨,刘霞乘坐王伟驾驶的汽车去衡山玩,在途中被同乘的王华、刘璐和何兵乘机“揩油”,使其心生报复,便以上厕所为由下了车。约凌晨2时许,刘霞纠集了何兵等六人携带砍刀、收缩警棍到静园路附近找王伟等人寻仇。王伟等人见何兵等人持武器冲过来,便四处逃窜,最终王伟被砍伤。经法医鉴定,王伟的伤势为轻伤。

蒸湘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霞、何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及时赔偿了被害人王伟的经济损失并达成刑事和解,故依法判处被告人何兵有期徒刑6个月;考虑到被告人刘霞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从轻判处其管制一年。(以上人名皆化名)

来源:蒸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