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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执行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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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伏林  发布时间:2011-05-27 08:54:42 打印 字号: | |

法院“执行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在一些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创新执行手段,讲究执行艺术,注意方式方法,用心、用情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某些难执行的案件就不会执行难了,我通过执行一件案件有了自己的深刻体会。

我所说的这件案件是申请人彭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案子的标的额并不大,只有几千元钱,但双方怨恨比较深,多次协调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朱某某放言,不是几千块钱的问题,如果法院不把事情彻底解决的话,这一辈子他不会付一分钱,要判刑就判刑。申请人彭某某则针锋相对地说,若朱某某不兑现的话,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钱要不要都无所谓。由此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确实有怨恨,钱是小事,关键是一口气不顺畅,除了打架还有某些深层次的问题。案件的导火索,是对一块自留地的归属有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都说是归自己所有。朱某某在地里栽了几棵果苗,申请人彭某某就把果苗连根拔掉。朱某某就在一个傍晚操起一根锄头将申请人打成轻微伤。事后,朱某某当日就被公安机关采取了拘留及罚款措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之后,受伤的申请人彭某某又起诉到法院,要求朱某某承担一切医疗等费用。法院判决朱某某赔偿彭某某医疗费用等共计3800元。朱某某未自动履行,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由我主办。在执行过程中,我多次找被执行人朱某某谈话,要求其自动履行。朱某某却不愿意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为此,我多次联系镇、村组的干部,希望他们与法院一起去做朱某某的思想工作。但一听说是他们两家的事却都不乐意来协调。怎么办呢,案子是一直拖下去,还是把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为申请人出一口气。很显然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不能最终化解矛盾与积怨。人民法院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处理纠纷与矛盾的地方,并不是为某个人出口气的地方。况且他们两家是邻居更是亲戚,如果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估计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和睦相处。

那天太阳很大,天气炎热,我和另外二名干警,冒着烈日步行到了被执行人朱某某家中,并找到几位知根知底的村民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而且向他们作了说明,今天法院过来是希望在几位的协助之下把事情彻底圆满的解决好。

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我们一同来到了现场(也即那块引起纠纷的自留地),因时间的原因,该自留地的地形、地貌有了很大改变,谁也分不清界限到底在哪里,看到法院来处理此事,双方当事人的家人以及附近的村民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场面一度比较混乱,特别是已中风偏瘫在床的申请人彭某某被其家属背了过来,场面差点失控。

当时我心里有点着急,真想一走了之,暂缓执行。但又考虑到费了这么大的劲却又无功而返,半途而废,事情没有处理好,案件没有执行,不是前功尽弃了吗?我当即跟另外二名办案干警交流了一下,分别找当事人做说服工作。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多,经过反复做工作,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在互让互利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最后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由法院用锄头界定一条分界线,并且用石头分隔开来。双方对此再无异议,都比较满意。现场围观的群众也竖起了大拇指,都说法院这件事处理得非常好,问题解决得很彻底。特别是申请人的儿媳妇一再表示感谢,称要不是法院来处理的话,这个事是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结。

看到此情此景,我们办案干警感到特别欣慰,我们的努力与辛苦没有白费,我们的工作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同。是的,有些案子确实比较复杂,但只要我们真心真意为老百姓办实事,确实做到公平公正,讲究执行艺术,注重和谐执行,某些难执行的案件就不会执行难了,社会也会更趋于安定和谐。

来源: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