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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门面引纠纷 法官介入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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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海萍 谢碧波  发布时间:2011-06-01 16:38: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耒阳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自愿支付了所欠全部租金,一场因房屋租赁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原告谭某系退休干部,2009年将自己的门面租给被告做生意,但被告自2010年初开始就回乡下老家了,拖欠一年多的房租至今未交,且门面内的东西也未清空,原告租金也未收到,门面也无法使用,无奈之下只有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不辞辛劳来到被告老家找到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本案庭前调解,被告自愿支付所全部欠租金并清空门面返还给原告,有力维护了退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