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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和谐成为“法治湖南”最响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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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开松  发布时间:2011-06-15 09:27:33 打印 字号: | |

省委书记周强同志深谋远虑,高瞻远瞩,提出建设法治湖南的设想,是湖南人民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和十分迫切的现实愿望,标志着湖南依法治省进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也为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机遇。人民法院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把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关于推进法治湖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一、要以更宽的视野认识法治湖南的内涵

“法治湖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实践,是立国兴邦的法制根基,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生动写照。必须站在国家、民族的高度,认识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推行法治湖南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必须通过努力提高地方的法治程度来实现。建设法治湖南,是依法治国方略在不同行政区域的具体实践,是建设和谐湖南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法治湖南是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需要。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要求我们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而建设法治湖南,是省委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的重要举措;推行法治湖南,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只有通过建设法治湖南,才能妥善化解种类矛盾纠纷,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形势,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外来投资者生产生活安全,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凝心聚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推行法治湖南,是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实行依法治理是国际上通用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也是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推行法治湖南,按国际惯例依法管理和引导投资行为,规范和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才能创造和谐的法治环境,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要以更大的力度保障法治湖南的推进

随着法治湖南的深入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将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将不断增强,对通过司法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对司法公信、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期待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必须积极应对,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法治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以强烈的使命感维护好发展大局。依法服务大局,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服务法治湖南的第一责任。一是要一心一意保增长。妥善审理企业设立和企业兼并重组等产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认真研究审判工作反映的经济转型中的法律问题,做好走访和司法建议工作,为经济转型提供司法智力支持,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二是要不遗余力保稳定。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三是要聚精会神保和谐。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选择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的方式处理案件,努力营造调解结案率、息诉服判率、自动履行率“三上升”的良好态势。

   (二)以强烈的责任感践行好为民宗旨。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在化解涉诉信访上下功夫。要控制涉诉信访“增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把好源头关,让法官的主要精力放在破解源头性矛盾、解决新案件上。要消化涉诉信访“存量”,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亲自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规范涉诉信访听证程序,在解决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等突出问题上见实效。二是要在破解执行难上下功夫。以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载体,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配合,营造强大的执行工作合力,努力确保债权兑现。三是要在推进司法便民利民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四是要在促进司法公开上下功夫。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阳光司法”。认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和及普通群众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观法院文化。

(三)以强烈的正义感捍卫好司法公正。一是要完善审判管理体系。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审执质效的标准,完善以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案件评查体系、流程管理体系、监督指导体系为主要架构的审判管理体系,并把审判管理覆盖到每个法官,覆盖到审判执行全过程。二是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构建案件信息数据库,实现网上自动生成审判质效数据和网上考核。要加快审判、队伍、政务三大流程系统的“无缝链接”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畅通共享。三是要加强审判管理的对接机制。建立完善审判管理与纪检监察的对接机制,把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作为发现违法违纪审判线索的重要渠道;建立完善审判管理与人员管理的对接机制,根据人案比例适时调配审判力量;建立完善审判管理与干部选任的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必经程序,形成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导向。

   (四)以强烈的荣辱感抓好队伍建设。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在转变思维方式上取得新进步。在办案中不能片面、单纯地追求“一步到庭”和“坐堂问案”,应当以平易近人的姿态尊重当事人,面对面地给当事人做调解或解释、说服工作,并要始终怀着对社会弱者的关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社会大局的全盘考虑,作出合法又合乎人性的裁判,有效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引起当事人上诉、申诉及信访。二是要在提高司法能力上取得新进步。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发布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法官的司法素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着力培养审判业务专家和业务领军人物。三是要在提升司法形象上取得新进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培养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注重实效的司法作风,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题;开展律师评议法院、评议法官活动,大力改进各项工作。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强正面宣传报道,适时推出先进典型报道,不断提升衡阳法院、衡阳法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要在公正廉洁上取得新进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设反思墙,确保警钟长鸣。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把管人与管事、管案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确保案件不出问题。推行任职回避,实行“一方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使广大干警在面临考验的时候找得到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

    三、要以更好的举措营造法治湖南的氛围

推行法治湖南,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但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要尽快转变领导方式。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彻底摒弃形形色色的“人治”思维,全面树立尊重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观念。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同时,要大力加强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效率;二是要始终坚持公正执法。要把依法行政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对执法部门要给予充足的物质经费保障,杜绝利益驱动,把法治湖南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促进经济发展;三是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在推进法治湖南中,要善于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一些做法,固化为机制和制度;对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行之有效的做法,还可以通过加强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发挥更深更远影响;同时,要着力在、奖惩考核等环节上形成机制规范,使法治湖南长抓不懈。四是要着力培育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要注重培育法治文化,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在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教育的同时传播法治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来源:衡阳中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