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业人员伙同他人专门在网吧盗窃财物,被发现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最终被捉。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万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0岁的万某,小学文化,无业。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二次,价值2840元,被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名无业人员伙同他人专门在网吧盗窃财物,被发现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最终被捉。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万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0岁的万某,小学文化,无业。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二次,价值2840元,被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