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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法院跨省执行 常宁法院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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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素林 黎丽娟  发布时间:2011-06-22 09:54:07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 近日,常宁市法院积极协助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法院圆满完成了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任务。

依据当事人申请,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法院执行人员到湖南省常宁市执行申请人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与被执行人常宁市香惠米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常宁市法院协助执行。常宁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边热情接待了兄弟法院执行干警,一边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常宁市市级人大代表后,及时向本院院长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案情,并按照领导要求,安排精干警力,全力协助兄弟法院执行。

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常宁法院积极稳妥采取协助执行措施:1、慎采强制措施。鉴于被执行人常宁市香惠米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因车祸负伤正住院治疗,其又系常宁市级人大代表,不宜对其本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同时该单位系常宁一民营企业,正处于经营困难时期,不能简单采用强制执行而影响其生产经营。2、变通执行方式。鉴于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可变通方式,由被执行人单位先行交付执行款50万元,余下的执行款由有履行能力的担保人提供执行担保。3、力

促执行和解。协助执行法院,与执行法院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深入企业做通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和解执行,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双方当事人被两地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成心所打动,该案圆满和解执行,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未影响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促进了企业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