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将自己的新摩托车借给“熟人”骑,孰不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近日,该“熟人”阳某被耒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耒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阳某能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胡某将自己的新摩托车借给“熟人”骑,孰不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近日,该“熟人”阳某被耒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耒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阳某能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