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烧毁正在运行中的变压器,破坏电力设备,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经鉴定为非典型性精神障碍,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烧毁正在运行中的变压器,破坏电力设备,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经鉴定为非典型性精神障碍,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