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衡阳县界牌镇的屈某生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而精神分裂,导致子丧妻离的悲惨结局。日前,
衡阳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屈某红与被告屈某生离婚,两个婚生小孩跟随原告生活。
家住衡阳县界牌镇的原告屈某红与被告屈某生1992结婚,婚后夫妻关系很不错,双方先后生育三个小孩。自1998年起,被告屈某生加入邪教组织“法轮功”后,对家庭不管不问,一心就是练功,一度导致精神萎靡不振、神志不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一段时间才康复。此后,被告屈某生不但不汲取教训远离邪教,而是偷偷摸摸暗中练习法轮功,结果终于酿成大错,导致子丧妻离。
法院认为,被告屈某生因参加邪教组织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分裂,并丧失天良残忍杀害自己亲生儿子,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原告起诉离婚,符合法定规定,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遂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