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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邪教一错再错 狂性大发子丧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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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平能 刘洪兵  发布时间:2011-07-27 08:56:12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衡阳县界牌镇的屈某生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而精神分裂,导致子丧妻离的悲惨结局。日前,

衡阳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屈某红与被告屈某生离婚,两个婚生小孩跟随原告生活。

       家住衡阳县界牌镇的原告屈某红与被告屈某生1992结婚,婚后夫妻关系很不错,双方先后生育三个小孩。自1998年起,被告屈某生加入邪教组织“法轮功”后,对家庭不管不问,一心就是练功,一度导致精神萎靡不振、神志不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一段时间才康复。此后,被告屈某生不但不汲取教训远离邪教,而是偷偷摸摸暗中练习法轮功,结果终于酿成大错,导致子丧妻离。2010315晚,被告屈某生与年仅7岁的儿子下象棋落败了,屈某生突然觉得儿子太聪明,将来会危害国家,自己要为国家除害,于是被告屈某生将儿子一顿毒打,在拳打脚踢20多分钟后,致其7岁的儿子当场死亡。事后,被告人屈某生经湘雅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被告系修练法轮功导致精神分裂,在实施危害时无刑事责任能力。20115月,原告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屈某生因参加邪教组织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分裂,并丧失天良残忍杀害自己亲生儿子,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原告起诉离婚,符合法定规定,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衡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