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本市首例扒窃案进行宣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王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本市首例扒窃案进行宣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王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