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好多年了,男人仍记得那双痴痴的眼睛,是一个女人让他成为一个诗人,又成为一个商人。这二者很难统一的东西,却在他身上统一起来了。
男人酷爱文学,在一家青年杂志社当编辑,平时喜欢写点散文诗,也零零星星在报刊上发表。
那个年代,能有这个本事的人可不多,青年男女对那些能发表作品的同龄人刮目相看。他们坚信作家是那种不平凡的人。于是,男人觉得自己比常人高大了许多。
女人那时也是喜欢舞文弄墨的人,正值豆蔻年华的她,水汪汪的双眼,拖地的长裙,依依杨柳的腰枝,这些都是文人们嗜好的东西,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且如痴如醉。
那一个充满诗意的夜晚,窗外春雨潇潇,花香在潮湿的空气中飘逸着朦胧的幻梦。大院里偶尔走过一两个人,溅起一伞雨声。杂志社内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帮女人修改完稚嫩的诗稿后,搬出自己发表的诗作,让女人拜读。日光灯丝丝作响,文学使两个陌生的心一起博动着相同的憧憬。
当那个如诗如梦的背影消失在迷离的灯光深处,男人不知自己怎样回的宿舍。瞪着双眼,他再也不能入眠了。女人那吹皱春池般的双眸荡漾出的涟漪,让男人激动、亢奋、幸福。
男人的第一首情诗,是在半夜鸡叫时辰写出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这突如其来的情感,使他枯涩的笔头从此如江河般流畅。
诗人,多情的种子,女人看到了男人情诗,也深受感染,但女人并不想成为男人诗中的主人公。
冬天来了,屋外正飞着飘飘洒洒的雪花,男人又写出了很多的情诗,男人的诗里满是情到深处人孤独的情怀,让人忧伤如流。此时的男人神不守舍,因为女人与他的交往界线异常分明。
女人恋爱了,对方是一个公司的经理。
第二年,男人有了一本厚厚的诗集,书名叫“情殇”。里面赫然写着:献给我心爱的女人!男人要用这本诗集呼唤女人的爱情,诗集就是一只啼血的杜鹃!
可男人没有足够多的钱来出版自己的诗集。
文人下海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为了诗集,更为了女人,从来没有做生意念头的男人决定也到海浪里搏击一翻。
男人很快成为冲浪高手,有足够多的钱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那个与女人结秦晋之好的经理,在经济上已不能与男人比了。然而,那个充满活力与激情,朝气与幻想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了。男人最初纯洁的爱情也已无影无踪!
为了赚钱而赚钱,就是现在的男人。
发黄的诗稿,终究没有出版。男人偶尔会拿出来翻一翻,男人明白,翻动的不只是一页诗笺。人生的奥秘与社会的变迁,让它超出了诗歌的本身。
是女人成就了男人还是毁灭了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