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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基础不牢 感情破裂法院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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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朝晖   发布时间:2011-08-30 09:05: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罗某某与被告Sean James 离婚纠纷一案,因婚姻基础不牢,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罗某某与被告Sean James离婚。

原告罗某某与被告Sean James20067月在互联网一个交友网上认识,20081116日双方自愿在湖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一直在新西兰工作及生活。双方婚前仅见面三次,婚后相处不到二个月时间就分居两地,共同生活较短,原告要求被告提供签证资料,但被告一直不愿提供,造成原、被告从20092月开始分居至今。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衡山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互联网上认识,相处时间较短,草率结婚,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因被告没有提供签证资料,原、被告不能共同在一起生活,从20092月分居至今,分居已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