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别人的牛吃了自家田里的干稻草,六旬老汉黄某柏在与牛主发生争吵时,竟朝天开枪相威胁。日前,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柏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柏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柏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持枪威胁他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为加强枪支管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